让平民英雄享受更高的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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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53 大河网-大河报 | |||||||||
据11月6日《新京报》报道,5日晚,历时8个月的2006年“中国骄傲”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在火灾中将仅有的呼吸面罩让给被困者的消防战士李晓辉,山洪暴发时叫醒全村人、自己却被淹没在洪水中的妇女主任陈淑秀等9位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的平民英雄获推选赢得“中国骄傲”称号。 据报道,“中国骄傲”是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生活》栏目推出的一个寻找英雄的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频发的国家,而众多意外突发事件中也总会涌现出一些值得公众敬佩的人物,他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甚至把生的希望留给那些素不相识的人,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所表现出的大无畏精神和人格力量不仅令社会感动,而且弘扬了正气,维护了正义,展示出最伟大的人生境界。 多年来,各级政府、一些社会团体对涌现出的平民英雄也会给予褒奖,但很多时候都是“阶段性”的,在精神层面授予很多荣誉,但是在物质层面,却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到位。特别是在保障平民英雄及家庭后续生活方面,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政策和制度。比如有的平民英雄陷入生活的困境后无人问津;有的因病因伤拖欠了很多的医疗费无处筹集;还有的住房简陋,得不到社会有效的保障等等,使一些平民英雄在流汗、流血的同时流下眼泪。笔者认为,我们不仅应当授予平民英雄“中国骄傲”的称号,还应当给予他们更高的奖赏和更加优厚的物质待遇,因为他们的英勇行为和精神境界,不仅感动了社会,而且感动了中国,他们的人格力量、示范力量,对国人道德或正义感的塑造非常重要,保障他们今后的生活,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也是公众的热切期盼。 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多的平民英雄出现,中国才会出现“中国骄傲”的群体,我们的社会才能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卫易兴 相关专题:央视《中国骄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