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限时定量猎捕野猪 活抓的野猪要驯养繁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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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02 中国环境报 | |||||||||
王增伟 本报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业局近日要求各县(市)和林场,把保护野猪放在首位,在野猪危害严重的区域进行适当猎捕。猎捕采取狩猎与活体捕获相结合的方式,活捉的野猪将进行驯养繁殖。据了解,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复牡丹江猎捕野猪50头,牡丹江林业部门限额猎捕40头。
近年来,牡丹江市通过加大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实施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等生态工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63.2%,境内的野猪种群和数量有了一定增长。但野猪伤人、毁坏农作物的事件时有发生,仅今年前9个月,野猪啃食庄稼达1.158万亩。目前,当地尚未有野生动物破坏庄稼的补偿办法。为此,经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准,牡丹江市拟对受害严重区域内的野猪依法进行有组织、限时、定量猎捕,时间为10月25日~12月20日。 至于牡丹江为何决定少猎捕10头野猪,牡丹江市林业局副局长沈庆宇解释说,首先,野猪也是保护动物的一种,虽然这几年野猪的数量明显增多,但还没有达到泛滥的程度。其次,从被毁坏的农田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是在山区或是近山区,而且面积不是太大。因此,此次捕杀行动只允许在农田被毁严重的地方捕杀野猪。牡丹江市林业局下达各地的猎捕数量为最高限额,只准降低,不能增加。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及使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活动,防止误伤其他野生动物或破坏其生存环境。如果各县(市)林业部门超出限额指标和猎捕时间以及猎捕区域,他们将按违法猎捕进行处理,后果严重的则依法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