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关闭重点区域砂石料场 要求今后审批要严监督要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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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02 中国环境报 | |||||||||
杨帆 本报讯近日,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砂石料场的开采秩序,青海省海北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发了《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关闭砂石料场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关闭海北州境内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区等地区的砂石料场。
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通知》责令业主做好生态恢复、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并由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治理措施。《通知》强调,今后不允许在州政府规定的禁采范围内开办砂石料场,为保障各地区的建设用砂石料的需求而新开办的砂石料场的审批要从严,必须符合国家、省、州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确保新开办的砂石料场依法合理开采,确保被破坏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州国土资源、林业、环保、农牧、水务、监察、工商、税务、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在规定区域内禁止采砂、清理关闭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 据了解,此次清理关闭的砂石料场的范围是海北州境内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耕地、草原、林地、城镇建设规划区和主要河流河道及流域内的水源涵养地、湿地等的所有砂石料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