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开私家车进货算不算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4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个体经商户开私家车进货算营运行为?瓯海陈某认为,这是简单的货物运输,不是经营行为,因此不服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对其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将市运管处告上法庭;而市运管处认为这一处罚决定是有理有据的。昨天下午,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还未作判决。

  原告陈某诉称,他与姐夫王某在瓯海区合伙开了一家副食品店。9月14日,王某开着
一辆七座面包车前往农贸市场进货,返回途中,被市运管处执法人员拦下检查。执法人员以车辆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为由,对车主陈某处以3万元罚款。

  陈某认为,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和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所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而他姐夫王某开车是为自己店里进货,不属营运行为。

  市运管处辩称,原告称与王某共同经营副食品店,但营业执照上只有王某一人名字,属于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而该车实际车主为原告陈某,所以陈某是在提供货物运输活动。而该车属私家车,却没有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因此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有依据的。

  市运管处认为,即便是他们合伙经营,但其间省去了货物运输成本,实际上也是一种经营行为。今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运输经营者的客运、货运车辆,但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者个体运输经营者本人生活服务的客运、货运车辆和仅在工矿区域内的货运车辆除外”。也就是说,个体经商户开私家车为自己进货也属营运行为。因此,原告开私家车从事运输活动,应依法办理有关证件后方可营运。贤群璐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