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案最快下周移送法院 陈瑞仁将担纲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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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8:13 人民网 | |||||||||
人民网11月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有关台“总统府”昨日发表声明,指钻戒是陈水扁送给岳母的礼物一事,办案人员昨日没有正面响应,不过,据了解,检察官陈瑞仁在侦办时,特别传讯蒂芙尼(Tiffany)中山店的女店员,得到充份的证据,显示吴淑珍购买钻戒时,曾亲自测量戒围。检方此项说法,等于直接驳斥台“总统府”昨日发表的声明,所谓钻戒是陈水扁送给岳母礼物之说。
据报道,台“国务机要费”浮报弊案,原起诉检察官陈瑞仁为对其起诉案件负责,已决定亲自莅庭执行公诉,未来台北地院在审理时,如以“证人”身份传唤陈水扁出庭作证,势将出现“双陈”当庭交锋的画面。 至于全案何时会移审院方?据了解,因“国务机要费案”中的曾天赐、种村碧君都是缓起诉处分,依现行规定,检察官必须依职权提起再议,经台湾“高检署”核定后,才能确定,所以检方必须等到“高检署”核定,才能将全案移审法院。 同时,“国务机要费”案的起诉书类,尚未完成加盖官防大印的程序,也就是尚未完成书类的制作程序,也还没有送达当事人,所以也无法立即送审。 依法院惯例,没有涉案人在押的刑事案件,由于并未涉及人身自由,所以没有立即送审的迫切性,过去曾发生起诉后长达一个多月才送审的情况。 至于送审法院后的莅庭论告问题,据了解,“高检署”检察长谢文定昨天上午与陈瑞仁讨论后,得到陈瑞仁同意,已经确定由陈瑞仁担纲领军论告。 相关专题:陈水扁陷入家庭丑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