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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机要费”案最快下周送审 陈瑞仁领军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9:09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11月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有关台“总统府”昨日发表声明,指钻戒是陈水扁送给岳母的礼物一事,办案人员昨日没有正面回应,不过,据了解,检察官陈瑞仁在侦办时,特别传讯蒂芙尼Tiffany中山店的女店员,得到充分的证据,显示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购买钻戒时,曾亲自测量戒围。

  报道指出,检方此项说法,等于直接驳斥“总统府”昨日发表的声明,所谓钻戒是
陈水扁送给岳母礼物之说。

  报道称,“国务机要费”浮报弊案,原起诉检察官陈瑞仁为对其起诉案件负责,已决定亲自莅庭执行公诉,未来台北地院在审理时,如以“证人”身份传唤陈水扁出庭作证,势将出现“双陈”当庭交锋的画面。

  至于全案何时会移审院方?据了解,由于同案被告有缓起诉处分的部分,台北地检署必须待台湾“高检署”核定后,才会移送台北地院,本周可能来不及,最快下周才能完成移审程序。

  报道分析说,“国务机要费”案何时送审,是检方起诉后深受各界关注的问题,不过,因“国务费”案中的曾天赐、李碧君都是缓起诉处分,依现行规定,检察官必须依职权提起再议,经台湾“高检署”核定后,才能确定,所以检方必须等到“高检署”核定,才能将全案移审法院。

  同时,“国务费”案的起诉书类,尚未完成加盖官防大印的程序,也就是尚未完成书类的制作程序,也还没有送达当事人,所以也无法立即送审。

  依台湾法院惯例,没有涉案人在押的刑事案件,由于并未涉及人身自由,所以没有立即送审的迫切性,过去曾发生起诉后长达一个多月才送审的情况。

  至于送审法院后的莅庭论告问题,据了解,台“高检署”检察长谢文定昨天上午与陈瑞仁讨论后,得到陈瑞仁同意,已经确定由陈瑞仁担纲领军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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