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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出世 母亲去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2:36 新闻晚报
□通讯员吴红兰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一女子非法行医为人接生,造成孕妇死亡。昨天,嘉定区法院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

  2003年9月,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熊某,在嘉定区租借私房,开设私人诊所非法行医。今年3月30日中午,孕妇彭某来到诊所,要求熊为其接生。熊某通过检查,认为彭属于正常产妇。下午3:00,为加快分娩速度,熊就使用葡萄糖加缩宫素给彭静脉滴注。两个
小时后,彭产下一个正常的男婴,但彭某发生出血现象。熊某又为彭注射缩宫素,但彭仍然出血不止并出现休克。

  熊某顿感情况危急,遂让彭亲属急送医院抢救,但彭某不幸于当日21:27死亡。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彭某系子宫体下段裂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经向有关专家咨询,本案被害人产后大出血,正是由于熊某为其使用过量缩宫素所致。

  当日21时许,熊某被带至派出所作调查询问时,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审理中,熊某的家属和被害人彭某的家属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68000元。

  7月18日,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熊某犯非法行医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熊某在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鉴于被告人熊某的犯罪主观恶性不深,归案后能自愿认罪,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危害,并作了相应赔偿,法院在量刑时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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