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交通违法 一律上限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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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3:38 法制晚报 | |||||||||
严重交通违法 一律上限处罚 新华社昆明11月8日电(记者 王研)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11月、12月,警方将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整治措施,其中包括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采取上限处罚。
今年以来,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截至第三季度,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9起,其中5起属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此外,警方还将严管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严查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严查货车安全防护装置。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实行上限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