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裁员50人 企业必须要报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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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3:40 法制晚报 | |||||||||
湖北四部门联合制定—— 一次性裁员50人 企业必须要报批 新华社武汉11月8日专电(记者 郭嘉轩)为严格企业裁员行为,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明确规
按照四部门文件要求,湖北省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10%,或者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企业必须明确理由、裁员数量、条件、安置措施等,并必须经由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过,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得裁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