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说明书 规范细则已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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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3:41 法制晚报 | |||||||||
非处方药说明书 规范细则已出台 本报讯(记者 姚奕)昨天,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国家药监局印发了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 根据《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药品应该列出使用该药必须注意的问
必须注明“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对于可用于儿童的药品必须注明“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处方中含兴奋剂的品种应注明“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