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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说明书 规范细则已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3:41 法制晚报

  非处方药说明书 规范细则已出台

  本报讯(记者 姚奕)昨天,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国家药监局印发了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

  根据《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药品应该列出使用该药必须注意的问
题,包括需要慎用的情况(如肝、肾功能的问题),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如食物、烟、酒等),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用药,用药对于临床检验的影响,滥用或药物依赖情况,以及其他保障用药人自我药疗安全用药的有关内容。

  必须注明“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对于可用于儿童的药品必须注明“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处方中含兴奋剂的品种应注明“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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