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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抓贼有功可得特别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4: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东莞南城区政府财政专项拨款,奖金一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本报东莞讯记者王红虹、谢孝国报道:不仅仅是社会上维护治安的见义勇为者才可以得到奖励。最近在东莞南城区,公安干警、治安队员、民兵在维护社会治安时,根据其抓获的现行案件的大小、数量、影响程度的不同,也可得到1000-10000元的奖励。消息传开后,大大鼓舞了公安干警的士气。

  据悉,南城此次公布的奖励对象,是针对南城公安分局所有抓获现行、破案有功的人员,重点是在治安一线进行伏击、巡逻的民警、治安队员、民兵。

  奖励标准则依照现行案件的大小、数量、影响程度的不同,确定奖励标准:抓获抢夺、抢劫、盗窃等现行犯罪分子,破获一般刑事案件,每宗奖励1000元;抓获抢夺、抢劫、盗窃等现行犯罪分子,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每宗奖励2000元;抓获抢夺、抢劫、盗窃等现行犯罪分子,破获特大案件、团伙案件、有恶劣影响的案件,每宗奖励3000元;抓获现行犯罪分子,破获特别重大案件的,可以在3000元以上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数额由区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据介绍,此次奖励由南城区政府财政专项拨款。为及时兑现对有功人员的奖励,一旦需要奖励时,对有需要进行奖励的人员,先由受奖励对象的所在单位领导审定并填报审批表,报南城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呈分管公安工作、财政工作的南城区党委或副区长联合审批,再报区委书记、区办事处主任备案。每月奖励项目由财政分局列表派发至班子成员。

  (卓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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