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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整治养犬每户只准养一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4:49 新民晚报

  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记者杨丽琼)“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养犬人不得遗弃所养犬;严禁携犬进入公共场合”,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通告,重申并强调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的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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