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蔡晓明代理江西赣州市长 王昭悠请辞获批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7:12 大江网
蔡晓明代理江西赣州市长王昭悠请辞获批准(图)

蔡晓明代理赣州市长职务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蔡晓明同志代理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06年11月7日赣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蔡晓明同志代理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0号)

  赣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11月7日决定任命蔡晓明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1月7日

  蔡晓明同志简历

  蔡晓明,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江西分宜人,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赣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1978年8月,江西省分宜县双林公社“三结合”干部、革委会副主任、副社长;1983年9月,江西行政干部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5年7月,江西省新余市委组织部秘书科科长;1986年11月,江西省新余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1987年3月,江西省分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1990年3月,江西省分宜县委副书记;1992年3月,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1996年5月,江西省新余市政府副市长;1997年11月,江西省新余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02年3月,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2003年2月,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2003年3月,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2006年11月,江西省赣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王昭悠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昭悠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6年11月7日赣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昭悠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辞呈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干部制度规定,我已到了不能担任市长职务的年龄,特请求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在我任职期间,得到了全市人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王昭悠呈

  2006年11月6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