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供热合同违背公平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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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的陈旭峰律师认为,该供热合同违背了民事合同签订的公平合理等原则。 陈律师认为,任何民事合同的签订,合同双方都应该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在《济南市南郊热电厂城市供用热力合同》中,市民提出疑问的条款,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供热部门将供热霸王条款写进了合同内容。该供热合同明显对供热方有利。
本报记者 戚淑军 刘海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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