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被打伤后住院导致流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0:1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莒南11月8日讯因家庭琐事,大伯哥杨某将怀孕的弟媳打伤,弟媳因受伤用药导致流产,将杨某告上法庭。11月8日,莒南县法院一审判决杨某赔偿其弟媳张某各种经济损失共2550元,一次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今年38岁的张某是莒南县相沟乡农民,是杨某的弟媳妇。今年8月11日,张某到杨某家找其婆婆时与杨某之妻王某发生争吵并殴斗,致张某多处皮肤损伤。8月13日,张某与王
某再次发生争吵,杨某赶到,用铁锨将张某致伤多处。张某住院治疗,因外伤用药较多,导致流产。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将张某致伤,应对张某的损伤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应赔偿张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法医鉴定费。杨某的过错行为致张某受伤用药,而多年才有身孕的张某因用药导致流产,张某流产虽不是杨某直接造成,但与杨某的过错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杨某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张某要求杨某对导致其流产后精神损害赔偿合理合法。


通讯员 邹 旭 汝华  记 者 胡志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