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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380万 中国投诉网记者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1:19 现代快报

  

敲诈380万中国投诉网记者受审
“你叫李凌吗?你是中国投诉网的记者吗?”身着黑色法官袍的审判长对被告席上一名30多岁的短发男子发出询问。“是,我就是李凌。”该男子尽量使自己的语气保持平静。

  11月8日上午9时30分,中国投诉网记者李凌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进入法庭时,李凌显得很镇定,面对摄像机和照相机,李凌尽可能地站直,配合拍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称,今年6月,被告人李凌以将要在多家媒体上报道对“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有负面影响的文章相威胁,向该公司勒索人民币380万元,后来李凌于6月25日12时,来到北京市朝阳区福建大厦1011号房间,从该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刘浩处索取人民币10万元,后来被告人李凌被抓获归案,赃款已经还给被威胁的单位。

  庭审中,李凌称这两篇报道从去年9月就开始着手调查了,当时接到了200多名消费者的投诉。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主动打了六七次电话,后来一直打电话他才答应“让他们看一下报道”。

  今年6月,与完美北京分公司经理孙波联系时,李凌发了一条索要380万元的短信,李凌称,“因为当时父母在住院,经济上有困难。”而索要的数目巨大,是因为当时的目的不是为要钱,而是为了核实情况。后来,李凌与该公司协商到10万元,李凌说“有就给,没有就算了”。李凌称,当时在福建大厦的房间内,刘浩给了他两个信封,他并没有看到钱。出了房间还没走出大厦,就被等在大厅的民警抓获了。

  李凌称自己很后悔,“我在派出所就写过悔过书了。”

  法庭还出示了李凌的“记者证”,记者看到李凌的职务是中国投诉网核查中心主任记者,记者证上除了盖有中国投诉网的公章之外,没有其他单位的公章。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凌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将要对被害单位名誉实施损害相威胁,强行索要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两个小时的审判中,李凌表现得很配合,甚至在庭审最后,审判长问他还有什么需要陈述时,他还没有回过神来。“我没有任何辩解,没有任何要说的。”在审判长再次询问他时,他站了起来,“我危害了社会,危害了他人。”镁光灯下,他突然泣不成声,泪流满面。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当天下午,记者在中国投诉网的网站主页上看到一则免责声明,称“本网开通近3年来从来就没有叫李彬的记者或职员,也没有指派或者委托过叫李彬的人调查过任何事情,更没有和某日用品公司有过任何形式的接触”。李凌后来说,这个李彬就是自己。因为当时公安局没有弄清楚自己的姓名,所以网站将错就错,急于把自己“往外推”。

  【评论】

  新闻伦理底线为何失守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新闻从业人员道德失范甚至触犯法律事件,在新闻理论界引起广泛关注。

  今年5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中华工商时报》、《中国食品质量报》等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孟怀虎、汪启明、卜军、陈金良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活动。这4人皆因涉嫌敲诈或诈骗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陈力丹认为,目前媒体竞争日趋激烈,面对经营上的困难,于是就有媒体把经营压力转移给基层记者站或者记者身上,将经济效益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负责人也分析认为,“如果一个记者承担了经营任务,甚至连自己的基本工资都要自己挣回来,这种管理体制就容易导致记者进行违法活动。”

  陈力丹表示,记者犯罪从性质上看,已经由违反职业规范行为向违法行为转变;从方式上看,由被动收取好处向主动设套明码标价转变;从身份上看,由普通记者向记者站负责人转变;从主体上看,则由个人行为向集体行为演变。

  “记者的违纪违法行为违背的是职业准则,但这也说明我们需要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职业规范。当自律丧失时,就需要他律绳之。”陈说。

  【采访】

  “我需要钱,就要了”

  庭审结束后,记者在法警的陪同下采访了李凌。在一群记者的追问下,他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记者:能介绍一下你的经历吗?

  李凌:我今年35岁,出生在四川,在河南农村长大。初中二年级就辍学了,做过泥瓦工、煤窑工,后来自学专科、本科。

  记者:起诉书中不是说你大专文化吗?

  李凌:起诉书写错了,我也没有必要辩解。

  记者:什么时候从事媒体行业的,到现在有多少年了?

  李凌:从1999年从事媒体行业起,已经有六七年的从业经历了,2004年4月曾因犯诈骗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记者:能具体谈谈这次的事情吗?

  李凌:没有必要吧,这个跟本案没有太大联系。(他开始沉默。)

  记者:你为什么选择这个行业?听说你小时候很有新闻理想的。

  李凌:是的,我从小喜欢文学,曾经创作了大量的诗歌散文,我选择这个行业是因为对媒体的热爱。

  记者:你认为你的报道有失误吗?你为什么向公司要钱呢?

  李凌:他们给我打了很多电话,一开始我是不打算拿钱的。我拿到了证据,但是现在证据不在我这里。后来我的家里出了事,我需要钱,就要了。

  记者:你为什么向公司要这么多钱呢?

  李凌:这个价格不是从灵魂深处来的,我的初衷是为了发稿子。

  记者:你用过完美公司的产品吗?你认为它们的产品有问题吗?

  李凌:我曾经用过,后来就因为质量问题不用了,有200多个消费者向我们投诉。完美公司有钱有势,但他们并不是没有错。他们给我看的都是好的方面,有两条生产线我并没有亲眼看见,我始终认为他们的产品有问题,你们也可以去查。

  记者:对于中国投诉网说你不是他们的员工,你怎么看?

  李凌:我们有过聘用协议,出了事他们当然不会承认我了。

  记者:你一再违法跟你的个人经历有关吗?

  李凌:是的,我的经历和背景与我一再违法是相关的,但是有好多话现在没法说出来。

  当记者追问时,他再次哽咽起来,目光中流露出怯懦与回避。

  和法庭上的表现一致,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李凌表现得相当有耐心,但他的回答很简短,也有意避开很多问题。他一再宣称自己“也曾经是个记者”。

  他请求记者写稿时用化名,因为“自己将来还想从事媒体行业”。当有记者问,他的行为是否损害了记者的公信力时,他低下头,无言以对。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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