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制公开未成年人污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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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1:44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上海市人民检察院8日宣布,从即日起,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将全面推广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污点限制公开制度,以及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早日“康复”、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认定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予起诉处理后,《不起诉决定书》可以不进入人事档案,并有条件地封存于司法机关,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