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一次裁员50人须报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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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1:44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为严格企业裁员行为,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企业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必须经过当地政府审批备案。 按照四部门文件要求,湖北省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10%,或者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企业必须明确理由、裁员
网络编辑:李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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