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对焚烧杂草首开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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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2:1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1月8日讯焚烧生活垃圾和杂草也会被处以罚款。记者今天从青岛市环保部门获悉,该市治理大气污染出重拳,3家单位因焚烧垃圾和杂草分别接到500-1000元不等的罚单。 日前,该市环保部门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城阳区有几家单位在院内焚烧生活垃圾和杂草,烟尘很大,要求给予处理。环保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后,发现现场浓烟很大,严重污染
根据该法规,城阳环保分局先后对以上3个单位在院内焚烧生活垃圾和杂草产生的烟尘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分别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这是青岛市首次对焚烧生活垃圾和杂草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记 者 刘大正 通讯员 刘桂妮 赵伟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