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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2:1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1月8日讯下月起至明年4月份,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专项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秩序。其中,对驻店药师擅自离岗且没有病事假条等合理证据,药店将被给予警告;一个月之后再复查时仍不在岗,药监部门将要求零售药店在一个月内变更相关项目。

  日前出台的《济宁市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工作方案》中规定,济宁市将严格药品经营的市场准入。对提供虚假资质材料,药监部门将驳回其申请;对已骗取《药品经
营许可证》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另外,还完善交界地区的联合打假机制,特别是济宁市和濮阳、梁山和台前的联合打假机制。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和流通环节是此次整顿的重点。


记者 曾现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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