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三趟收据没换成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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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2:1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11月8日讯销售商先是说目前没有发票,让顾客过一段时间拿收款收据来换取发票,结果顾客去了三次都未换来发票。济宁市消协认为这是销售商有意欺骗顾客,且此举违法。 济宁市区的李先生6月份花2500余元买了一辆名牌助力车。当时,销售商只给其开具了一张收款收据,没有发票。李先生索要发票,销售商称目前没有,让他过一段时间拿着收
济宁市消协的陈主任说,销售者称没有发票其实是有意欺骗顾客,目的在于偷逃税款。他还说,一些商家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为顾客开具购物发票,他们每月都会接到10余起类似投诉。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不论金额多少,经营者必须出具。否则,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张夫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