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进市场门 留下“买路”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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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3:23 西部商报 | |||||||||
反映:商户运货要交“进门费” 昨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报料: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的兰州市焦家湾粮食仓库(是一个拥有70多家经营户的大型粮油市场),商户们运货物进入市场时,要向门卫交纳每吨2元钱的“进门费”,停车费还得另交。
接到报料后,记者来到兰州市焦家湾粮食仓库,看到门口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向进出车辆的司机收费。一米铺老板说,收取“进门费”让经营户每周得多支出一两百元。记者走访商户后了解到,“进门费”少交1元都不行。记者来到市场的大门口,谎称是进货商询问两位收费人员。 记者:市场大门口的停车牌上不是写着每辆6元吗?为何还要收取每吨2元的费,是什么费用呀? 收费人员:停车费是停车费,而每吨2元钱,收取的是压损路面的费用。 记者:你们如何判断车辆的吨位? 收费人员:通过目测来计算。 市场:收取的费用属于内部规定 该市场的吴新凯副主任表示,收取的费用用来维修道路,同时也是市场进行管理的费用。进入车辆每吨收取2元钱,是按市场内部规定收取的,也没有任何相关部门的批文,市场也没有将其作为长期收入,而是为了加强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将与商户们进行沟通,尽快协商解决。 物价局:属乱收费 兰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物价部门仅批准进入车辆的停车费是8吨以上车辆收取6元,没有“进门费”一说。 该单位收取每吨2元的“进门费”没有任何批文,就属于乱收费,物价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 本报采访组 为您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