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能耗指标纳入干部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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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3:31 新京报 | |||||||||
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实行节能问责制 据新华社电为实现“十一五”末万元GDP能耗下降到1.56吨标准煤的目标,河北省政府与11个设区市政府、109家节能重点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从此,能耗指标列入了当地干部考核体系。
《燕赵都市报》报道,河北省把能耗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干部考核体系,将全省GDP能耗指标分解到各设区市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并逐级分解,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依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实行节能问责制。省统计局、省发改委每半年要向社会公布各设区市单位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指标,加强对节能的社会监督。河北省提出到“十一五”末,努力实现工业节能25%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