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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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3:33 京华时报 | |||||||||
据《楚天金报》报道 近日,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透露,湖北省将建立并实施失业监测预警机制,以加强对失业的调控。 据悉,当市、县城镇调查失业率达到12%以上、或因失业导致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总人口12%以上、或长期失业者(1年以上)占失业人数的20%以上,年就业人数出现负增长等情况,湖北省将启动失业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失业应急状态分为预警期、警戒期、应急期。 根据不同的警戒等级,湖北省各个相关政府部门将启动相应措施,缓解失业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 当失业率降低到一定水平时,地方政府将向社会发布公告解除失业警戒。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