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伪造误工证明被训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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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3:3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石岩)昨天,因发现钱某提交了伪造的误工证明,朝阳法院法官当庭对他进行了口头训诫。 近日,钱某向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人身损害赔偿。开庭时,钱某提交了一张由北京东麟建筑装饰公司昌平分公司出具的误工证明。鹏润公司提出了反证———一份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东麟公司已于2005年8月17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在反证面前,钱某承认他是东麟公司原经理,误工证明属伪造。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法官当庭对他予以口头训诫。 记者:孙思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