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用全国统一的人民警察证《山东公安警察证》停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4:58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庄云锋)省政府办公厅今天下发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全国统一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省政府制发的《山东公安警察证》同时停用。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公务的凭证和标志。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山东公安警察证》有效期至2006年9月30日。省政府要求,省公安厅要严格依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