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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立法”道出车主心中事 评定修车质量最好设个“裁判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5:0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8日讯(记者 王凯)日前,本报与市交通局等三单位共同推出“维修立法我来说”活动,请市民对汽车维修立法出谋划策,市民反响强烈,提出多项建议,目前主要集中在修车质量、配件使用透明化等三个方面。

  修车质量应有“公断”

  大多数车主反映最多的是,希望在修完车后能有权威部门对修理质量进行检测。

  私家车主刘先生表示,自己要换一个刹车闸片,结果汽修厂换了三次才给弄好,最后还要了三个配件的钱和三个工时费,他觉得不合理。“最好修车时让保留一个修车档案送交交通部门,由他们监督维修过程,并在最后进行检测,确认质量是否合格”,刘先生说,“这最好能列入法律条文”。

  大货车车主李先生经常去汽修厂修车,他也认为,车子修没修好不能由汽修厂说了算,应该有专门部门来检测,如果合格也应给出具合格单作为凭证。

  配件使用需透明

  现在修车其实“修”的越来越少,大多是在“换”,市民们对规定汽修厂必须把配件的厂家、价格等彻底明示的呼声也很高。

  私家车主王先生就表示,应当立法规定汽修厂换配件时,必须给车主出示配件的出厂证明等相关材料,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也可避免汽修厂以次充好。

  修车新问题要关注

  除了一些常规的老问题,不少市民还反映,现在汽车产业发展的很迅速,修车时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也应该引起管理部门注意。

  市民黄先生就表示,现在汽车修理和车辆保险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有时修车费用高,保险公司的赔付的钱却少,一些汽修厂就不给好好修,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除以上几种观点外,还有的市民提出了应签订维修合同、汽修厂修车不应设门槛“拒客”等问题。目前,市交通局维修管理处对一些市民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及时回复,并几天来对数百条建议进行梳理整合,用于立法参考。

  “维修立法我来说”活动仍在进行中,市民可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2886095,市交通局热线电话96596,济南交广节目热线电话82954520,电台留言电话82921031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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