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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代表名单不公开,公众必有“俘获”假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5:02 舜网-济南时报

  □孙立忠

  离广东省居民电价听证会只有10天了,但是外界关注的听证代表名单,包括听证代表构成、人员总数等信息却迟迟没有公布,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表示,价格听证只要公开举行就行了,没有要求一定要公布听证代表名单,所以物价局可以不公开名单(11月8日《信息时报》)。

  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政府价格决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听证过程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显然,这里的公开是广义的公开,是指整个过程的公开,包括听证会之前听证代表的产生、听证会的举行、听证代表意见如何被吸纳等,都应当进行阳光操作。否则,又如何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呢?又如何接受社会的监督呢?

  由此可见,在听证会前一段时间公开听证代表名单应该是原则,而不应有不公开的任何例外。马副局长所理解的公开,只是狭义的公开,只是有选择的公开,是不合乎听证的题中应有之义的。

  既然是听证,就意味着完全的公开,意味着让一切程序都透明,惟此,才能保证听证的公信力。否则,公众就必然有听证代表被听证申请者或组织者俘获的恶意假定。而事实上,在今日逢听必涨的各种听证中,即使是事先公开听证代表名单,都难保代表们不被俘获。如今惯见的景象是,在各种听证会上差不多都是听证代表一致赞同或大部分赞同涨价,而场外的大多数公众却对此深表不满。连听证代表名单都不公开,那瓜田李下的嫌疑无疑会更大,公众很难相信听证会是公正客观的。

  听证代表不仅仅代表一个人,而是代表一个群体,不公开代表名单,公众将无以向代表表达意见,代表也很难广泛、充分地收集公众建议,其代表性无疑就会大打折扣,民意极有可能失真。

  无独有偶,8日还有一则关乎听证的新闻。原本15元就可去南京中山陵景区的一个景点,如今不得不花80元购买多个景点的“套票”,南京一市民7日将南京市物价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后者涉嫌捆绑销售和强制消费。南京市物价局诉讼代理人表示,公园门票价格不在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内,可不经过听证程序。在关于听证的基本问题上,诸如哪些价格需要听证、是否应事先公布听证代表名单等,竟有如此多的托辞,这说明现行的听证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某些规定还不够明晰,以至于让听证组织者和申请者有空子可钻。就现实而言,当前听证申请者与听证组织者之间往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听证组织者经常有着很明显的让听证必须通过的倾向性,这一点也是听证制度的弊病所在。

  因此有必要对《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听证代表名单应提前多少时间向社会公布需要予以明确,听证目录应更具刚性,听证会的组织应交由位置相对超脱的人大或其他社会组织来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听证代表的产生公开透明,才能保证听证代表真正代表民意,才能让听证回归其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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