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确保审判质量防止冤案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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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5:03 舜网-济南时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是中央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从司法制度上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的重要措施,是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重要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7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如是说。
他表示,这一重大改革主要目的在于严格执行法律,准确惩治刑事犯罪,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统一死刑适用的标准,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肖扬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 为确保刑事审判质量与效率,防止冤案错案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肖扬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依法准确定罪量刑;严格证据采信制度;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充分发挥审判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相似犯罪适用刑罚不能过于悬殊。”肖扬强调,必须注重量刑均衡,避免对相似的犯罪适用刑罚过于悬殊,以维护司法的权威和统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