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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 通风报信缉私局副局长暗助走私分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5:03 舜网-济南时报

  新华社杭州11月8日电(记者 朱立毅)温州海关缉私局原副局长彭兴光因向走私分子通风报信,导致一起走私大案的侦查工作受到严重干扰。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彭兴光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间,彭兴光获悉杭州海关要求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对温州鹏裕公司涉嫌严重低报不锈钢进口价格的走私行为进行调查,便先后三次
向鹏裕公司负责人叶鹏通风报信,指示其销毁与低报价格有关的资料,逃避海关监控。另外,彭兴光还收受叶鹏为表感谢向其赠送数码照相机等财物共价值3.1万元。

  据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初步查证,鹏裕公司从2003年初至今年初不间断地低报价格进口不锈钢,偷逃应缴税额1965万余元。另有报关金额为5.01亿元人民币的进口不锈钢业务因有关单证被毁而无法查证具体低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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