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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还用“我” 赔我4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5: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李寰)因为自己的肖像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被浙江能达利集团用于宣传,知名演员汤镇宗将该集团及金牛区宏泰百货经营部、以及义乌能达利时装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49万元。记者昨日获悉,金牛区法院已受理此案,但能达利集团已经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了解,汤镇宗曾做过能达利西服的形象代言人4年,双方的肖像权合同于去年12月
31日到期。但在之后,汤镇宗认为对方在厂区及产品展示区还在继续使用他的肖像图片,而且在成都荷花池大成市场的能达利专卖店一直到今年4月初还挂着他的巨幅照片。今年5月30日,汤镇宗向金牛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49万元损失。

  昨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汤镇宗。据汤称,福建某知名服饰品牌曾与他协商形象代言事宜,但对方提出,能达利至今在使用汤的肖像权,因此双方迟迟没有签订合同,导致他损失惨重。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能达利集团办公室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他对超时间使用汤镇宗肖像的事情不愿意做答,只是称一切等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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