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人员及家属 经商办企业受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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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6:45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方舟)6日起,襄樊市将用两个月时间,全面清理整治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为此,襄樊市还成立了清理整治政法机关及干警经商办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据了解,此次集中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对象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经商办企业情况;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在职干警(含高职退养)个人经商(包括投资入股)办
应清理的经商办企业问题包括以下四种情况:公、检、法、司机关以采取开办停车场、车辆修理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用于娱乐场所的公有资产出租等方式从事的营利性经营活动情况;政法干警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以及以承包、租赁、受聘、兼职、中介、招揽工程等方式从事的营利经营活动情况;政法干警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情况;政法干警的亲属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