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入户 明起受理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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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6: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成都市公安局发布户籍制度新政相关实施细则 成都市委、市政府10月20日发布《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都在户籍制度改革上走在全国各大城市前列,从而引起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意见》相关精神,制定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昨日向社会公布。
据成都市公安局户籍主管部门透露,全市公安机关办证中心将从11月10日起按《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贯彻〈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受理相关户籍办理申请。昨日,成都市公安局何建生副局长,就市民关心的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实施细则全文见08版 焦点集纳■哪些人才能租房入户?限本市农民 此次租房可以入户,仅针对户籍在成都市的农民,而且租用的是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时间1年以上的方可在租房地入户。 ■租哪些房可申请入户?新居工程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统一规划修建的房屋,是指经过规划批准而修建的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三个集中”的新居工程,并应由市或各县(市)管理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购房入户有何大调整?二手房也算 成都市外人员购买90m2以上二手房也能入户,需同时提供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