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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租房入户记得带“四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6: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意见》出台后,大量符合新政策的群众将陆续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那么,在确保群众顺利办理户口等相关事项上,成都市公安局有那些举措呢?

  何建生: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是成都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举措,涉及的群众面非常广。因此,我们在充分考虑了近期办理户口的群众可能较多的基础上,立足于尽量方便群众办理,采取了相关措施:一是要求
全市公安机关各办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延时服务,在中午和下午下班时间后,若仍然有群众在等候办理时,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尽力确保群众办理完毕,并根据实际考虑节假日延时服务。二是全市公安机关各办证中心各窗口均受理群众的相关户口办理事项,同时,各办证中心还将专门增设一个咨询窗口,以方便服务群众。三是为了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市公安局户籍主管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到各区市县公安局进行专项业务指导,现场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记者:此次《意见》的实施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将提出什么样的新要求?

  何建生:一方面要求我们的户籍管理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要从最简便流程着手,简化相关手续,尽量方便群众。如在“租房入户”上,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最大地简化手续,群众除必须的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仅凭租房合同、产权证就可以办理;另一方面在户籍管理上也要求相关部门坚持严格把关。对于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其户口,迁回原住地。同时,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处。

  市公宣记者刘诚实习生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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