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烟草专卖局坚持执法原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7:2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王勋朗、岳俊、王斌)秭归县烟草专卖局多年来坚持“四个一”专卖执法,得到社会广泛认同。“专卖不专横”是秭归县烟草专卖局形成的执法原则。该局每年都制订严格的考核标准,根据执法过程、执法程序、执法态度、执法效果,按月评分。几年来,秭归县烟草专卖局23名执法人员同全县1500多名卷烟经营户和3000多名烟农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全县未出现一起执法受阻、暴力抗法、违法执法和行政诉讼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