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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未缴公积金领导将被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7:4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金蓉 实习生 刘婷 吴静)到11月15日,如果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领导将被追责。10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对没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设下限期,11月15日前必须进行补办补缴,如果到11月15日还未补办补缴,单位将被处以1万到5万元的罚款,领导将被追责。

  11月15日的限期即将到来,我市补办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怎样?昨日,市国土房
管局报告市政府,从10月13日设限期到昨日,已有80家单位前来办理了公积金补办补缴手续,但是和我市近百万没有享受到公积金的职工相比,80家单位太少了。该局公积金归集处有关人士表示,本月15日起,该局将对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清查,没办理的将被处以1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

  该人士还表示,有的单位可能存在罚款也比缴公积金划算的想法,情愿认罚,那这种想法就错了,因为第一次罚款后,将再下发限期,到时不办再进行罚款,如此循环下去,罚款的次数没有上限,要一直罚到单位缴存公积金登记为止。

  据悉,我市目前还没有开通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投诉电话,市民可以拨打63651126、63654033、63651149进行投诉。相关新闻

  不为职工缴公积金

  郑州一校长被拘传

  据新华社电 7日上午,地处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立才实验学校的校长、法人代表孙银峰因拒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且不履行郑州高新区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被依法拘传。对拒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这在郑州市还是第一例。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处负责人介绍,立才实验学校是郑州市第一个被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纳入本批次强制执法的单位还有8家。

  郑州市高新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晓炳介绍,传唤学校法人代表是为了核实情况,要求学校作出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建立公积金账户,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还要对学校罚款3万元。如果学校拒不配合,仍不为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法院会通过银行强制执行,划拨有关款项,同时对法人代表处以1日至15日的司法拘留。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底,郑州市企业有5万户,就有4万多个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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