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客途中严禁吸烟嚼槟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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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8:06 潇湘晨报 | |||||||||
本报长沙讯的士司机开车抽烟难煞乘客。针对这一现象,前日,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颁布《长沙市城市出租车汽车驾驶人服务(试行)标准》,再次以行业标准的形式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在载客时不得吸烟、嚼槟榔、打手机,不得利用车载无线通讯系统交流非运营服务信息。 听闻新规,市民纷纷赞同。市民陈兰小姐表示,自己乘出租车有“多次不爽的经历
“我自己可以做到,实在烟瘾来了,就停止营运。”驾驶员尹正文承诺。记者龙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