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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途中严禁吸烟嚼槟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8:06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的士司机开车抽烟难煞乘客。针对这一现象,前日,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颁布《长沙市城市出租车汽车驾驶人服务(试行)标准》,再次以行业标准的形式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在载客时不得吸烟、嚼槟榔、打手机,不得利用车载无线通讯系统交流非运营服务信息。

  听闻新规,市民纷纷赞同。市民陈兰小姐表示,自己乘出租车有“多次不爽的经历
”。她说,司机抽烟,自己若关上车窗,烟和灰都会往后排乘客的身上飘,不开窗,坐在车厢里又很憋气。

  “我自己可以做到,实在烟瘾来了,就停止营运。”驾驶员尹正文承诺。记者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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