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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家地价值多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8:1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阙文龙

  本报讯 从即日起,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将执行最新标准。福州市政府昨日出台的《福州市四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业内人士指出,该《标准》公布的地段基准地价及地段差价标准,可作为估算拆迁补偿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测算的主要依据。

  据介绍,所谓的地段差价是指房子所处地段不同,而产生的价格差异。

  四城区

  土地级别详细分布

   一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4500\m2 地段差价1350\m2

   北起铜盘路与华林路交叉口北侧200米,向东沿华林路以北200米至六一路,沿六一路、晋安河至国货路,往西沿五一路、榕城古街至台江路,往东沿江滨大道北侧200米至长乐南路与江滨路交叉口,往西沿江滨大道到解放大桥北端,往北至八一七路西侧至斗西路,往西至市委大院门口,沿乌山路到白马路,沿白马路与铜盘路相接。

  二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3000\m2 地段差价900\m2

  北起二环西路外侧200米,至华林路西侧200米(至火车站),沿火车站用地东侧往南至沁园路往东至洋下河,沿洋下河西侧、六一路至新闻大厦,沿金鸡山西麓至金鸡山路口,接琯尾街,往南沿塔头路北侧,往东沿长乐北路东侧至江滨大道北侧200米,往东至规划前横南路,往西接江滨大道,沿江滨大道直至洪山桥,过洪山桥,沿杨桥西路至金牛山公园门口,沿江滨大道内侧200米往南至西二环南路外侧200米交接处,沿西二环路外侧200米至铜盘路。仓山区规划南江滨路以北的用地。

   三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1950\m2 地段差价585\m2

  北起金牛山西北麓(距洪山桥约400米),沿金牛山、文林山、后贤山西北麓至梅峰路,沿天琪路至与铜盘路交叉口,往东沿铁路线至金鸡山隧道,往南沿连江路至福马路,往东至福光路口,往南过光明港,沿光明港西侧至江滨大道(即光明港陆域部分)。

  仓山区,北起规划南江滨大道与连江南路交叉口,往南沿连江南路东侧至与则徐大道交叉口,沿则徐大道外侧、上山路、上渡路、洋洽路至鹭岭路南侧往西沿浦上路南侧,往北沿建新大道西侧至洪山桥。

  四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1200\m2 地段差价360\m2

  分布在三级居住用地外围。北起新店战坂规划路南侧,向东穿过利嘉路至市公安干部学校,向南经凤坂河沿竹屿小学与横屿小学之间道路,至铁路线,东以铁路线为界。沿新店东向的祟安路向南,经五凤山南麓至铜盘路北端,向西经福州软件园外侧往南至梅峰路,沿梅峰路向西至闽江,西以乌龙江为界,至福湾路,沿福湾路东南侧、南二环路南侧,经则徐大道西侧向南至福厦高速公路连接线南侧至闽江。

  五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900\m2 地段差价270\m2

   福州市城市规划区以内,四级居住用地外围的所有平坦区域。

  六级居住用地:福州市规划区内除五级以外的土地,以及城市规划外福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土地。

  使用权出让地段

  差价收取标准

  用途为工矿仓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其地段差价按一级地段4万元/亩、二级地段3万元/亩、三级地段2万元/亩的标准计取。营利性科教、文体、卫生、市政设施、码头以及仓储式物流配送中心、非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按同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15%收取地段差价;营利性陵园、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业厂区外独立办公楼按同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30%收取地段差价。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安置房、集资房、单位自建房、榕政综[1991]112号文出台之前开发的商品房等涉及个人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其地段差价为基准地价的10%;其他个人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其地段差价为基准地价的30%。

  除上述之外,以协议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当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0,出让年限为法定最高年限时,地段差价为基准地价的30%。当容积率大于基准容积率,各类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小于法定最高年限时,地段差价作相应调整。但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安置房、集资房、单位自建房、榕政综[1991]112号文出台之前开发的商品房等个人住房用地以及工矿、仓储用地的地段差价不随容积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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