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审议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本市都将召开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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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8:19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李海燕】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或是社会各方面比较关注的,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本市都将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在起草、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或对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的过程中,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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