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助推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信访 盐城纪检监察支持环保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9:03 中国环境报

  朱书红

  本报讯为推动全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群众的环境信访工作,江苏省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市环保局日前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地与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支持环保等部门履行职责,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把环境专项整
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在会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参与环保专项整治、推广环境信访听证制度摆上议事日程,抓好部署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和困难,分管领导要直接参加工作部署和重大问题研究,同时要求强化监督功能,对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众有反映、主管部门在过去检查中发现有疑问的项目,要集中力量,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彻底整改。要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涉及监察对象的企业及其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对不能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如期整治到位的、整治后出现反弹的、偷排污的以及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

  在环境整治日常工作中要多为环保部门出主意、当参谋。对环境整治工作中涉及地方政府的问题,要主动牵头,督促地方政府认真解决。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对业务主管部门需要监察机关配合的工作,应积极给予支持。各级监察机关要注意在监督检查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认真贯彻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强化办案意识,对发现的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行政决策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都必须严肃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