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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性产品价格将继续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9:03 中国环境报

  (记者刘晓星)

  本报讯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成为今后5年价格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之一。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其中包括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和促进环境保护价格政策全面落实等。

  一直以来,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导致资源利用率低,无序开发,环境污染加剧等一系列问题。去年国家发改委就曾表示,要尽快完善政策机制,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重点推进水价、电价、热价、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

  此次,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电、水、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服务。这也意味着虽然这几类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会有所提升,但是仍处在政府监控中。

  据了解,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重点促进环境保护价格政策全面落实,加强对非资源性垄断行业进行价格监管,并逐步完善涉及企业收费公示制度,逐步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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