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区禁行高污染汽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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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9:22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根据成都市政府此前发布的公告,从8日起,成都市对高污染汽车实施城区限制通行:凡未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标准)的机动车每日8时-19时将被禁止在二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 此次限行是通过发放环保标志的方式进行,即在确定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原则内的车辆可以凭相关证明直接领取环保标志,而不符合确定原则的车辆则可以申请
据统计,成都60余万辆汽车中约有17万辆达不到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已正式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实行环保标志管理。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