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3000多万元炒股 “九芝堂”出纳获刑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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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周和平李柯帆)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出纳梁懿挪用3000多万元用于炒股一案,已于近日终审判决。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据《长沙晚报》报道,今年38岁的梁懿为长沙县人,1999年6月被聘为九芝堂公司出纳。她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数十次挪用公款、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炒股,亏了1000多万元。
案发后,侦查机关追回股票市值2042万多元、赃款82.7万元;梁懿退回用赃款购买的按揭房1套、价值13.84万元的汽车1辆、银行存款13万多元以及其他价值21万多元的股票或外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