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试点“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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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1:0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济南11月8日讯 作为全国和山东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城市,济南市从今年起,将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其中包括农民工也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闲置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也纳入失业统计;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起,也可以享受平等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等。 按照济南市的规划,到2008年底,济南市实现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结合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出台,济南市将研究制定适合农民的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农民小额担保贷款、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办法,使城乡就业政策逐步走向统一。一直以来,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仅局限于城镇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此次济南市首次明确,要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农民工。 另外,济南市还确定通过试点,实现把就业岗位送到农民的村头门口。济南市规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劳动力网络化动态管理,逐步形成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兼备,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贯通,面向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业信息到村、户的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