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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答答的听证会偷摸摸地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2:41 法制晚报

  羞答答的听证会偷摸摸地开?

  “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这样的逻辑要用到以公开协商为主旨的价格听证会上,肯定让人难以接受。然而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物价局发布消息说,居民电价听证会定于近日举行。对于外界关注的听证代表名单没有公布的问题,物价局领导表示,价格听证只要公开举行就行了,没有要求一定要公布听证代表名单,物价局可以不公开名单。

  用老百姓的话讲,屁股坐在哪边,脑袋就为哪边想,嘴巴就要为哪边说话。因此,听证会开得好不好,意见表达得充不充分,关键要看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构成、身份、比例、素质等。拿电价听证会来说,如果您找的“消费者代表”全是电力企业的员工家属,那听证会的结果肯定只有一个——大家齐声要求涨价,而且要大大地涨。

  根据物价部门的解释:有关法规没有规定一定要公布听证代表名单,这就是说听证会可以不公布听证代表名单。这里所说的“法规”,是指《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其中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政府价格决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个《办法》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对于与会代表的身份应否公开,确实没有具体的规定,又或者,该《办法》的原意是觉得“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已经“天然地”包括了代表身份的公开?

  如果说,当初出台《办法》的时候还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那现在问题出来了。我认为,权威部门应该尽快给“文本解读的差异”一个权威的结论。

  诚然,听证代表可能会有压力,但笔者以为,两害相权取其轻,责任与压力天然并存,既然自愿当民意代表,就应该承受这份压力。更何况,在目前多元化的舆论之下,站在不同的角度表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舆论压力又能大到哪儿去呢?

  倘若代表身份都不能公开,还奢谈什么其他的“公开”,听证会又怎能不“逢听必涨”?

  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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