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盗窃一怒打死偷包贼 冲动换来判刑四年六个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4:24 国际在线 | |||||||||
因遭遇盗窃,出于义愤而将窃贼打死,谭某不仅要赔偿民事诉讼原告龙某的经济损失3万元,还为自己换来四年六个月的牢狱之灾。昨日(8日)记者获悉,该案经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已经生效。 今年3月28日中午1时许,被告谭某与其女友朱某在芙蓉区锦泰广场的草坪内休息。窃贼龙某乘两人不备,将谭某放在身旁的一个棕色男式手提包盗走。谭某发现后,立即起身
芙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谭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本案被害人龙某在案件的起因上存在过错,且在其亲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谭某已赔偿龙某家属经济损失3万元,可从轻判处。遂一审判处谭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