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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伤人政府“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4:50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长春11月8日电(记者周长庆齐海山)吉林省禁猎十年后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随之而来的是,野生动物造成的居民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多起来。为此,吉林省政府日前出台补偿办法,明确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政府“埋单”,全省禁猎工作将继续实施。

  吉林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
》规定,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畜伤害或财产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害人有取得政府补偿的权利:从事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公民受到伤害或者因此死亡的;在依法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受到较大损毁的;在依法划定的可以放牧或圈养区域内放牧或圈养的牲畜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的;依法认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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