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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正命中沙滩情侣 于都侦破系列抢劫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8:04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特约通讯员 杜荣群 冯志强

  清风,明月,沙滩,流水,呢喃低语的情侣。一幅温馨浪漫的画卷。于都县长征大桥下游一处沙滩上,一对情侣正沉浸在爱的甜美中。殊不知,几个鬼魅般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他们的身边……

  11月2日晚23时20分,19岁的少女赖某向于都县公安局的民警哭诉着自己的遭遇:当晚9点多钟,她与男朋友张某在长征大桥下方一两百米滨江大道一侧的沙滩上玩时,被五六个青年男子拳打脚踢,抢走2部手机和100多元现金,其男友还被脱光了衣服。

  接到报警后,民警们迅速开展调查访问各项工作。由于晚上9点以后滨江大道上行人很少,案件发生在河滩上,较为偏僻,民警们没有了解到有价值的线索。警方从刚刚冷静下来的两名受害人了解到,犯罪分子为6个十八九岁的青年男子,说普通话,有一人还会说于都县城方言,都穿着深蓝色和白色相间的夹克衫,可能是校服。

  民警们初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为在校或辍学学生,并迅速分头开展工作。就在警方积极展开侦查的同时,又一宗类似的案件发生了。

  11月5日晚,于都县公安局接到报警:一男一女在长征大桥下游沙滩上被五名青年男子围住,强行抢走了男子身上的一部小灵通手机和200余元现金,为防止受害人报警,他们把男受害人的衣服脱光,抱走了衣服。

  作案手法如出一辙。两名受害人向民警们提供犯罪分子均操外地口音普通话,都穿着深蓝色和白色相间的夹克衫。

  又是深蓝色和白色相间的夹克衫。

  民警们对连续发生的这两起抢劫案认真分析后,认为应是同一伙犯罪嫌疑人作案,且应为流窜犯罪,可以并案侦查。案件既然还在发生,且还有继续发生的可能,两案发案地点都是长征大桥下游沙滩,犯罪分子的落脚点应不远。从侵害的对象来看,他们入住的应为中低档旅社。民警们决定从其查落脚点入手,以新车站一带的旅社为中心逐步扩大到县城所有的旅社,进行排查。

  就在各项侦查工作紧锣密鼓开展的时候,民警们获取了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

  11月7日上午9时,受害人赖某在县城环城东路看见了11月2日晚对她实施抢劫的两名犯罪分子,而且还穿着那深蓝色和白色相间的夹克衫,立即向民警们报告。民警们根据赖某提供的情况迅速出动,在县城长征大桥旁边的第五季歌厅发现了两名嫌疑人,早已深印在民警们脑海中的深蓝色和白色相间的夹克衫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

  经初步盘查,两名男子分别是林某(男,19岁,广西平乐县人)、李某(男,26岁,安徽温泉县人)。

  面对突从天降的民警们,他们显得很镇定,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在于都县公安局,两人均声称头天刚来于都县找工作,因为钱不多,是在公园过得夜。通过检查两人的物品,民警们发现了一张广西“吴强青”的身份证。对于这张身份证,两人称是捡来的。

  民警们立即分成几组再次对县城所有的旅社进行排查,重点查林某、李某及“吴强青”的入住登记。

  11月7日上午10点,民警们在县城农民街一旅社发现了“吴强青”的登记。老板介绍,这伙外地男子共有6人,有几个人外出,还有几人在房间里。说话间,有一个青年男子从楼上下来,民警们觉得此人可疑。经盘查,此人系文某(男,19岁,湖南省桃源县人)。随后,另两人徐某(男,18岁,江西省丰城市人)、熊金华(男,18岁,江西省高安市人)也被抓获归案。

  原来,林某、李某、文某、徐某、熊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于今年七八月间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期间相互认识。好吃懒做、一夜暴富的贪婪心理把他们纠合在一起。10月30日,林某提议到于都县“搞钱”时,很快得到了其他人的同意。

  到达于都县后,他们首先把目光瞄准了那些在河滩上卿卿我我的情侣们。林某、李某、文某、徐某、熊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于11月2日晚、11月4日晚、11月5日晚三次对在于都县长征大桥下游沙滩上的情侣实施了抢劫,所得赃款赃物瓜分变卖,挥霍一空。

  2006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李某、文某、徐某、熊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于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中国江西新闻网11月9日于都专讯)

  编辑:吴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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