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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KTV收费系统在长沙完成安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31 潇湘晨报

  昨日,在经过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后,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12元/包房/天。有意思的是,就在版权局的收费标准公布之时,文化部工作组已经在长沙完成了第一家试点KTV的收费系统的安装。KTV收费,长沙将会按什么标准收取?昨晚记者就版权局公布最终收费标准一事咨询长沙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称并不知道这一消息,也不方便做出任何评论。

  国家版权局公布最终收费标准

  昨日,在经过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后,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12元/包房/天。这一结果和之前向社会公示的数据并无出入。公告中指出,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

  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没有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筹备组不得开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为保障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已经委托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管理的权利,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目前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只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推进。

  文化部已在长安装收费系统

  文化部工作组抵长安装KTV收费系统的消息已经发布许久,但是由于设备运输等原因,直到昨日才完成长沙市第一家试点KTV的安装。对于新装的收费系统,管理方和经营方均表示满意,系统也将于近日在市内其余19家试点KTV全面铺开。

  长沙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套收费系统对于曲库歌曲的上传、下载以及点播次数都有详细的记录,但目前仅仅处在系统安装、硬件调试阶段,主要进行网络的畅通以及歌曲点播次数的测试,若要使整个系统运作起来至少还要一周。昨日,金色年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所有包房的调试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另外,得知长沙启动试点工作的消息后,南宁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也与长沙方面取得联系,表达了要在南宁KTV安装收费系统的强烈愿望。

  两种收费模式各有利弊

  作为文化监管机构,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都有对卡拉OK版权费的监管权力。正因如此,才出现了目前的两套版权收费标准,一方根据“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记录的歌曲点击率收费,一方则将标准固定为12元/包房/天。

  业内人士指出,文化部的方案看重以公平保障各方利益。根据点击率付费是比较公平合理的,而且唱片公司、卡拉OK经营者也欢迎这个计费方式。在消费过程中,人们都知道,有的歌曲点的人多,有的歌曲长期没有人点,因此这样的计费方式是最公平的,能够保护音乐创作者和经营者双方的权利。

  版权局的方案注重现实可操作性,将MTV收费这个新问题纳入到已运作多年的著作权收费方式下,有助于缓解眼下的矛盾,既不可能让众多的KTV经营者向数以万计的作者分别支付报酬,也不可能让单个作者面对数以万计的经营者索取报酬。所以必然要有权利人的代表和结合体,那就是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即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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