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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影”引出“文化公案”(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9:48 新文化报

  现馆长:要追究翟立伟的侵权责任

  

  近日,记者在文庙博物馆见到了马文亮馆长,他是2004年接任馆长一职的。他表示,对以前的情况不是很熟悉,但是,《吉林旧影》有100多张照片的所有权属于文庙博物馆,
现在,这本书的出版已经侵犯了文庙博物馆的利益,一定要追究翟立伟的责任。

  吉林市文化局的有关领导表示,吉林市建国以来还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如果法院受理,这将是吉林市第一起“文化公案”。

  提醒

  

  老照片注册受保护 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工作人员表示,为作品提前注册,并不是说就不能被以相同的名字出版了。而照片的版权在拍摄者身故50年后,自然消失,纳入到公共资源中。如果是收集的老照片,不涉及著作权,只涉及所有权。

  如果对享有所有权的照片进行版权登记,便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刊登使用。如果出于非盈利性的公益目的,在使用照片时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必须支付稿酬;若是出于盈利性的商业目的,则必须先通过作者审核同意,再经双方协商支付稿酬。另外,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版权登记后在法律上具有证据效力。

  本报记者 李申

  ■背景

  因为《吉林旧影》引起一场纠纷

  

  从清朝康熙的1676年,到解放以后的1954年(1954年以后长春成为省会城市),吉林市作为吉林省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有278年的历史。《吉林旧影》一书共收录吉林地区的老照片近800幅,绝大多数照片距今60年以上,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末期,内容丰富,资料珍贵。今年6月,该书面世,但一起纠纷也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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